一、硬件配置强制性条款
1. 旋转主轴扭矩容差需≤±1.5%,钢筒壁厚公差控制在±0.2mm范围内;
2. 新增转速传感器校准要求,连续运行72小时温升不得超2℃;
3. 紧急制动装置必须独立于控制系统,触发响应时间<0.5秒。
二、样本处理与流程管控
1. 集料筛分阶段须使用标准方孔筛,禁止叠筛操作;
2. 每次试验后需清理残留物并记录钢球磨损量;
3. 环境湿度超过65%时必须启动恒温除湿程序。
三、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
1. 平行试样磨损率极差>0.8%时需复检;
2. 耐磨指数计算采用四次多项式拟合曲线;
3. ***终报告必须附原始转速波动监测图表。
该标准实施后,检测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设备改造与资质复审。生产企业应建立试验数据追溯系统,所有测试报告均需标注标准版本号。